校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文化建设重点项目的培育和管理,近期将组织开展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项范围
2023年立项的学校文化建设重点项目及2022年延期项目。
二、结项条件
1.完成了项目预期目标,取得了实际成果。
2.项目经费使用及报销符合学校财务纪律要求。
3.项目结项提交的材料真实、完整。
三、工作安排
各项目责任单位认真总结梳理项目开展情况,按要求完成《重庆师范大学文化建设重点项目结项报告书》(见附件)。2023年立项及2022年延期的学校文化建设项目原则上必须结项,未结项的项目,划拨经费将被收回,且两年内不得再次申报。党委宣传部将组织文化建设相关专家进行结项评审。
四、材料报送
请各项目责任单位于3月25日17:00前提交项目结项书,纸质档一式两份报送至综合办公楼宣传部451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cb***@cqnu.edu.cn,逾期不再受理。联系人:周宏宇,联系电话:****0197。
附件:重庆师范大学文化建设重点项目结项报告书
中共重庆师范大学委员会宣传部
2024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