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文化建设,更好地树立和维护学校形象,提升学校文化品位,增强师生员工对学校的认同感和归属感,学校启动了对原有视觉识别系统修订完善工作,经多次意见征求、讨论设计和专家论证,形成了《重庆师范大学视觉识别系统(2023版)》(附件1),于2023年第20次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予以发布,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校视觉识别系统是由学校视觉形象的识别元素及其组合变化构成的系统,适用于学校以及各二级单位的形象宣传、会议活动、环境布置、办公用品、事务用品等方面。
二、学校视觉识别系统分为基础部分和应用部分两大体系。基础部分主要包括校徽、标准字、色彩、辅助图形、应用图标以及相关组合规范等。应用部分主要包括事务用品、导视系统、交通工具、服装、校牌、校旗、广告、新媒体示例、公共关系赠品等相关内容。
三、为规范学校视觉识别系统的管理,同时下发《重庆师范大学视觉识别系统管理办法》(附件2)。请各单位按“数字形象先规范、已建实体逐步改、新制物品新标准”的原则,对照修改本单位网站和新媒体平台上已使用的视觉识别元素,已制作的宣传物料和未使用完的实物用品等循序渐进更换,需新制的物品按规定进行建设。
四、学校视觉识别系统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相关矢量文件由党委宣传部提供。原有视觉识别系统同时废止。
附件:1.重庆师范大学视觉识别系统(2023版)
2.重庆师范大学视觉识别系统管理办法
中共重庆师范大学委员会宣传部
2023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