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开展“网上重走长征路”暨推动“四史”学习教育活动的通知
新闻作者: 发布时间: 2020-11-12 17:10 浏览次数:

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校属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开展“网上重走长征路”暨推动“四史”学习教育的工作方案的通知》(教思政厅函〔2020〕11号)和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印发的《关于认真做好“网上重走长征路”暨推动“四史”学习教育的通知》(渝教宣函〔2020〕5号)精神,按照校党委总体安排,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请抓好贯彻落实。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认识

本次活动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学校党建和思政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特别是给复旦大学《共产党宣言》展示馆党员志愿服务队全体同志重要回信精神,推动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学习教育,持续深化爱国主义教育的重要举措。各二级党组织、各单位要将本次活动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强学校思想政治工作、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重要抓手,认真组织、深入发动、引导广大干部师生积极参与,通过本次活动的开展,扎实推动“四史”学习教育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切实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师生头脑,教育引导师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历史观。

二、聚焦重点任务,认真组织实施

(一)组织干部师生广泛参与竞答(牵头单位:学工部、研工部、教师工作部;完成时间:2020年12月20日之前)

协调各二级党组织、各单位广泛发动干部师生积极参与网络竞答,制定有针对性的激励措施,充分激发师生参与热情,将竞答纳入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教学,融入文化育人、网络育人、实践育人等日常工作,作为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和教师定期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作为年底相关考核重要依据,着力扩大学习竞答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具体参与方式:关注“中国大学生在线”微信公众号或登陆网址:dxs.moe.gov.cn。师生以个人账号登录进入答题区后,可以选择普通模式或PK模式进行答题。个人积分每到100分,即可以得到一个勋章,得到五星勋章即可获得由中国大学生在线颁发的电子证书。教育部将根据用户个人和组织的参与情况,发布个人、学校、区域三个排行榜。

(二)编制特色题目(牵头单位:马克思主义学院;完成时间:2020年11月28日之前)

请根据教育部《通知》的具体要求,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四史”知识、长征精神、党的十八大以来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和抗疫斗争等重点内容,结合重庆历史、发展特色,编制特色竞答题目(其中非文字类题目不少于20%,编写至少30道题目),并于11月28日之前报送至校党委宣传部联系人邮箱:51325156@qq.com。

(三)开展分站联动(牵头单位:宣传部、校团委;完成时间:2021年1月4日—17日)

根据重庆市与吉林省分站接力活动安排,充分利用官方网络媒体平台,整合发布学校“四史”学习教育工作中涌现出的优秀文化艺术作品和网络文化作品,在2021年1月4日—17日期间,采取“拍一拍”“@你”等方式,配合开展重庆市、吉林省高校分站接力活动,利用网络增强活动的辐射面和影响力,号召广大师生深学“四史”,走好新时代的长征路。

(四)组织研学实践(牵头单位:组织部;完成时间:2021年4月之前)。要以学院或各党支部为单位组建学习小组,在前一阶段的“四史”学习要求上进一步聚焦重点,积极创新学习载体与形式,围绕英雄、复兴、创新、信念四个主题,结合我市“四史”教育基地,开展研学实践工作,引导广大党员深化学习四个重点主题内容,不断增强“四个自信”。

三、加强统筹协调,务求取得实效

相关牵头单位要专题研究本次活动的组织实施工作,结合贯彻落实教育部《通知》的有关要求,紧扣活动主题抓好各项任务的贯彻实施。活动开展过程中,学校党委要加强督促指导,压实工作责任,坚决防止形式主义,并对学习教育内容、宣传推广内容等严格审核把关,确保各项学习教育活动深入人心,取得实效。

请各相关牵头单位于2020年12月25之前,将工作完成情况形成简要工作总结,报送至宣传部联系人邮箱:51325156@qq.com。



附件: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网上重走长征路”暨推动“四史”学习教育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党委宣传部

                            2020年11月11日


(联系人:袁娟  联系电话:65362421)


上一条:关于报送党史学习教育实施方案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深入学习学校文化建设工作大会精神进一步加强文化建设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