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校属各单位文化环境建设的通知
新闻作者: 发布时间: 2020-06-19 16:59 浏览次数:

校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学校第三次党代会精神,全面实施重师文化发展战略,推进完成文化建设五年行动计划有关目标任务,现就规范校属各单位文化环境建设工作通知如下。

一、“重庆师范大学视觉识别系统”是代表学校视觉形象的规范标志及其组合变化构成的系统,由学校文化建设专家委员会负责设计管理,确保视觉识别系统及其元素在全校范围内得到统一、全面、深入地贯彻实施和推广运用。此系统将在学校文化建设工作大会上向全校各单位和师生员工颁布。

二、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大校园文化建设参与力度,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做好单位所属办公区域、实验实训室、活动场所等环境的美化、亮化工作。及时清理相关区域“乱张贴乱摆放”等不文明现象,营造布局合理、整洁优雅,能较好地体现本单位文化特质的工作环境。

三、各单位布置本单位所在的楼宇大厅、走廊、墙面等公共空间,要坚持整体性与创意性相结合的原则,融合学校核心理念,突显办学特色,设计制作既与学校整体文化氛围相协调,又能凸显本单位文化内涵。各单位不得对所在公共区域进行建筑改装、大面积颜料涂刷等改造,保持学校整体环境的洁净美和庄重感,营造良好的文化育人环境。



党委宣传部

文化建设工作办公室

2020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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